2025年市政府研究室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做好研究室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法治支撑和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把握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深学细悟笃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牢政治方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研究室法治工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室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研究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专题述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金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4、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5、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主题教育,赓续红色法理、法魂、法源,把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学习工作中,认真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确保我室“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见效。开展“法律十进”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家禁毒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研究室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金昌发展》内刊载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6、强化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业务学习必学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党员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工作,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对宪法、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竞赛竞答、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活动,自觉成为法治的崇尚者和遵守者。
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做好法治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督察迎检工作,及时做好反馈问题整改。
8、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